为加强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申请调入我院的流程
(一)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到我院的志愿。
同时,考生需登录我院研究生办网站的招生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登记,下载并填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表》,然后提交相应系(部)。
(二)研究生办下载考生数据,组织各系(部)筛选符合条件的考生。
(三)各系(部)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提交研究生办。
(四)各系(部)联系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确认其参加我院复试,告知复试的时间与地点(该信息在研究生办网站上亦有通告),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在研究生办网站上公布申请调剂考生名单和复试考生名单。
(五)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可能被取消复试资格。
(六)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七)复试以后,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将通过复试的考生添加进入“待录取”库中。
(八)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
(九)研究生办确认待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待录取考生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调取研究生初试试卷的函》、《调取调剂录取考生初试档案申请书》和《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入学政审表》发放到系(部),由系(部)将表格发放给考生。
(十)待录取考生领取、填写,并向一志愿院校提交《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调取研究生初试试卷的函》、《调取调剂录取考生初试档案申请书》;同时在本科就读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进行政审。
考生须确保在复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档案、《调剂信息表》(一志愿单位打印并盖章)和政审表寄达我院。
(十一)我院收到考生初试档案和政审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报考其他院校且已参加复试未被录取并自愿调剂至我院的考生,需向相应系(部)提交《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表》,向我院提出调剂录取申请,如满足我院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参加我院复试,合格后可被录取;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审核可免于复试被直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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