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位于历史名城保定,始建于1902年,是一所有百年历史的省属重点院校,以走“太行山道路”享誉全国,她毗邻京津,交通十分便利,治学严谨,学术氛围浓厚。
2012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规模有所扩大,预计有部分专业尚有空缺名额,需要接受调剂考生。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文,并向有关学院提交调剂申请。
现将我校2012年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1.报考条件: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成绩要求:由于我校地处河北省,属于A区,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须超过或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A区国家复试分数线,且符合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3.专业(领域)要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与申请调剂的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4.考试科目要求: 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须与我校招生目录中的科目相同(调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的考生,其考试科目中必含统考数学,自命题数学不能等同于统考数学)。
二、调剂程序及政策:
1. 国家分数线公布前,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12年拟调剂专业》(见附件1),填写《河北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2),交各培养学院学科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3)。
2.国家线公布后,根据国家调剂政策,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及时与各培养学院学科秘书联系,确定调剂名额。
3.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 )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填报调剂志愿,再次确认调剂意向;未能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的,意味着没有达到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不能被网上调剂系统审核通过,不能调剂到我校。
4.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我校研招办审核同意后,会在调剂系统中通知“同意该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在限定时间内(12小时)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答复。
5.参加复试后,我校研招办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一经同意,即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公费名额的确定。
录取为我校农学院、园艺学院、植保学院、林学院、动科学院、海洋学院的考生,其学费全部由录取学院承担。(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按其初试、复试加权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的高低确定是否公费名额,并享有助学金,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被录取为定向生或委培生(不脱离所在工作单位,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党员关系),每年学费7000元,不享受助学金。
我校有公费名额的专业,调剂生有享受公费名额的机会,因此申请调剂越早获得公费的机会就越大。
7. 调剂考生确定拟录取后,研招办正式出具调剂函,向考生原报考单位索取考生的四门试卷,考生须协助办理。
8.对在调剂、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及试卷不能按时到达我校的调
剂生,我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特别提示
1.考生必须在研招网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将不能被我校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录取(因无法下载数据)。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被我校设置“待录取”标记;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可随时解除“待录取”标记;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4.统考科目相同、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最先申请、最先调剂的原则,鼓励外校考生积极调剂。
5.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校研招办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6.调剂考生须按调入专业的复试科目和复试要求参加我校复试。
7.调剂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河北农业大学调剂工作将以2012年国家调剂录取政策为准,如有变化将会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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