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均达到国家二区复试分数线;
2、原报考专业须与申请调剂到我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的统考科目完全相同,专业课相近或相同;
4、同时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具体调剂要求。
二、调剂专业及待遇
学术型研究生调剂政策
1、全部享受公费的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艺、食品科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2、有公费指标的专业:理论物理、世界史、教育技术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
4、减免全部学费的专业(不享受助学金):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基础数学
5、减免一半学费的专业(不享受助学金):中国古代史、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
6、减免1/3学费的专业(不享受助学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7、自费专业(不享受助学金):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美术学、新闻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政策
1、全部享受公费的专业:化学工程
2、自费专业(不享受助学金):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以上调剂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属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三、调剂程序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未开通后,考生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报名调剂渤海大学;
2. 我校接受到考生的调剂申请并确定接收该考生的调剂信息后,发出调剂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或电话通知。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121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416-3400137 0416-3400400 0416-3405835 0416-3400331 0416-3400139 0416-3400138 (0416-3400137可接收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 张老师 陆老师
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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