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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cky      2012-04-11      阅读量:

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一种突出应用性、实践性、职业性特点的硕士生类型,它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旨在

 

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硕士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现场研究

 

、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采用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方式,突出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学生在校一年学习专业理论、一年实践

 

锻炼。研究生毕业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生就业具有非常强的竞争能力。

 

二、招生专业(领域)

 

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

 

会体育指导)、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音乐-声乐、美术-中国画、油画)、公共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文物与博物馆

 

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11个专业学位。

 

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master.nwnu.edu.cn/index.asp),查阅《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人数

 

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500人左右(2011年推荐免试农村硕士师资计划100),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毕业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91日,下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学校培养

 

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

 

明材料后方可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

 

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11010—31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11110—14日。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在规定时间到选定的报名地点进行信息确认、交

 

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2.地点: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程序

 

(1)了解报名信息。20119月中、下旬,考生可以登录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master.nwnu.edu.cn/index.asp)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了解报考专业的准确信息,记录相应的报考代码和名称。

 

(2)网上报名。20111010—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现场报名点,填写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1110—14(以报名点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报名期限

 

内到指定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交纳考试费用。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报名点和我校审查。在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将进行再次审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

 

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初试

 

1.初试时间。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考时间为201217—9日。报考我校艺术硕士(美术)第四单元素描科目考试将于201211日在我校进

 

行,考生凭身份证于20111231日到我校美术学院报到。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个单元,少数专业学位为政治理论

 

、外国语、基础课三个单元,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为外国语和管理类专业联考基础两个单元。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101-思想政治理论、2ⅹⅹ-

 

语满分为100分;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48-文博综合满分为300分,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其它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各为

 

150分。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名称及代码: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

 

303-数学三。

 

学校自命题科目名称及代码:“2ⅹⅹ”表示第2单元考试科目,“3ⅹⅹ”“6ⅹⅹ” 表示第3单元(基础课)考试科目,“4ⅹⅹ”“8ⅹⅹ”表示第4单元(

 

业基础课)考试科目,“9ⅹⅹ” 表示复试考试科目,“ⅹⅹ”为考试科目顺序号。

 

各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请参阅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见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按考试科目代码查询)。

 

()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部分,是对初试成绩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

 

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

 

2.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试和专业实践技能的考核。

 

3.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请查阅我校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参考书目请直接咨询相关学院或登陆相关学院网页查询。

 

思想政治考核、同等学力加试、面试成绩其中一项不合格,即视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和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

 

试、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九、录取

 

1.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考生发给《研究

 

生录取通知书》。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相同。

 

2.招收的定向、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学校、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三方,须分别签订定向培养或

 

委托培养合同。自筹经费考生与学校签订自筹经费合同。

 

十、学制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程硕士外)分两种培养方式,即全日制脱产攻读和在职不脱产攻读。全日制脱产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硕士论文写作时间

 

(从开题到答辩)不少于半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制三年,适合在职人员报考,全部录取为计划外,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以不脱产方式学习,学费每年6000元,艺

 

术类每年10000元,在节假日集中授课。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将颁发相应专业的毕业证、授予学位。

 

十一、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两种方式。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主要采取毕业研

 

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其它事项

 

1.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2.考生通讯地址用于学校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128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

 

考生自负。

 

3.初试时若考生有缺考或违规违纪等行为,则该考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4.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master.nwnu.edu.cn/index.asp),有关招考信息均在网上予以公布。

 

5.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招生单位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36   

 

招生负责部门:研究生学院招生部(行政2号楼211室)

 

招生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政邮编:730070 

 

联系人:秦红卫  王海强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传真:0931—7971697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报考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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