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河南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13年预计招收研究生2300人左右。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对符合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包括现场确认信息、照相、缴费等),且不得再参加统考。有关推免生的有关信息请参阅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enu.edu.cn/)“河南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
我校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全部为“公费统招”,热烈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生踊跃报考我校2013年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为确保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各个栏目,特别是学院代码、研究方向代码、考试科目代码等。为了确保我校能将考生录取通知书(每年7月初发放)等及时寄到考生手中,请考生务必在“通讯地址”栏内写准确本人的详细地址。如果考生的复试通知和录取通知书不需要邮寄,请在“通讯地址栏内写‘所有证件材料全部自取’”。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考生复试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供资格审查。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
我校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合格后才准予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2013年4月初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有关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是在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进行的。具体参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科毕业、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未取得学位证者、跨专业报考者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或者外单位。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我校通报其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报相关纪检部门及其所在单位,建议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
(一)参考书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邮购参考书业务,参考书由考生自己准备。(河南大学出版社至善书局备有各科参考书,该书店地址为开封市河南大学明伦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楼东头、外语学院对面,邮编:475001,电话0378-2861003)
(二)动态信息与联系电话
建议考生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enu.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均在各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为0378-2869091(工作日每周三上午8:30——11:30咨询)。
(三)河南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王建刚 |
15003781091 |
经济学院 |
汤 爽 |
0378-3885098 |
环境与规划学院 |
陈太政 |
0378-3881866 |
法学院 |
郑铭勋 |
0378-2864222 |
文学院 |
李国平 |
0378-2815689 |
教育科学学院 |
李巧灵 |
0378-3881808 |
体育学院 |
乔凤杰 |
0378-2865791 |
外语学院 |
翟志远 |
0378-2861393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王雪桦 |
0378-2196556 |
艺术学院 |
李计成 袁 丽 |
0378-2192323 |
历史与文化学院 |
马晓燕 |
0378-2868833-6395 |
土木建筑学院 |
余 璐 |
0378-3881668 0378-3881662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冯淑霞 |
0378-3880166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魏 丹 |
0378-3883058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王 蓓 |
0378-3881602 |
化学化工学院 |
胡卫平 |
15903788671 |
生命科学学院 |
贺 洁 |
0378-2868833-3760 |
工商管理学院 |
吴 涛 |
0378-3887722 |
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
吴瑷瑷 |
0378-3881358 |
医学院 |
杨永杰 |
0378-3880585 15903780319 |
药学院 |
张东娣 |
15903780227 |
护理学院 |
王淑曼 |
0378-3885557 |
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
李亚婷 |
0378-2826115 |
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 |
王建红 |
0378-286466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宫留记 |
0378-2866044 |
注:(1)以上说明若与教育部、河南省有关2013年招生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文件为准。(2)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2013年最新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
CONTACT US
咨询电话:010-5920-1658 / 13370115958
办公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南院) 京师科技大厦A座 10层
企业邮编:100875
官方网址:www.borenkaoyan.com
企业QQ :800111578
企业邮箱:borenkaoyan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