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科具有悠久的历史。1902年,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在创办之初即设心理学为学生的通习科目,1920年创建心理学实验室,1980年成立心理学系,2001年成立心理学院,是中国高校的第一个心理学院。
心理学院拥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示范性心理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先后获得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心理学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科排名中,心理学科连续排名全国第一;“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和“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进入ESI世界前1%。学院发展的定位是:响应国家急需,建设世界一流心理学科。
目前,心理学院现有专业教师51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19人,讲师8人。多名教师曾在国际和国内知名专业机构或学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如前国际心联副主席张厚粲先生、前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林崇德先生等。我院已形成了一支研究力量雄厚、学术梯队整齐、发展潜力较大、结构优化合理、团结求实奋进的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二、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考研考条件(摘自: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15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考研考试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考研分为学硕和专硕,心理学学硕考试范围包含3科: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65/764心理学专业综合,其中,政治满分100分,英语一满分100分,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总共500分;心理学专硕考试范围包含3科::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其中,政治满分1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总共500分,均为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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