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按照《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办法》、《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吉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检测”的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12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及时通知导师和研究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
1、所有申请学位的人员必须参加学位论文检测,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在论文评审前进行,每篇论文原则上只提供一次检测。具体工作流程请参见《吉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检测”的暂行办法》(吉农研字【2012】3号)。
2、检测时间:2012年3月15日—4月15日,检测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1、审查内容:包括研究生所修课程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要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实践环节和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共五项内容。
2、论文形式审查: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4月1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论文1份,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严格按照《吉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对论文格式进行审查。
3、提交材料:博士、硕士研究生于4月16日下班前将形式审查通过的学位论文2份(每份论文加封面和封底,详见后面的提交论文要求),学位申请材料2份、成绩单2份、培养计划2份、开题报告2份、导师亲笔签名的送审意见书(见附件2《学位论文送审意见书》)、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或正式录用通知和版面费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4、工作要求:各学院应按时完成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并于4月18日下班前将审查结果汇总表纸版和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见附件3《___学院2012年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___学院2012年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统计表》),未经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研究生本次不授理其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评审程序
1、评审方法: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实行校外盲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取15%校外双盲评审,此项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其余的论文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盲审,论文评阅专家,至少有1人为校外专家,论文评审未通过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2、论文提交要求:自行装订,统一为浅蓝色盲审封面,封面内容只包括论文题目、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等(见附件6),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不含致谢和独创性声明。硕士研究生提交2本盲审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提交5本盲审学位论文。
3、论文评审时间安排:
4月16日16:30前研究生学院将抽查盲审论文名单反馈给各学院;
4月18日16:30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所有盲审论文提交至学位办;
4月20日--5月20日完成学位论文的所有评审工作。
5月21日—5月24日反馈论文评审结果和意见。
四、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各学院以学科为单位对通过评审的学位论文统一组织答辩,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2、时间安排:
5月25日--6月5日各学院组织论文答辩,(答辩所需的相关表格材料可以到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及时将答辩后的材料转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6月8日下班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评定工作,提交各类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材料,研究生学院学位办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汇总、整理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逾期将作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处理。
五、报送学位论文
1、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后,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务必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论文(与纸质本论文完全相同)、本人和指导教师亲笔签名的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原件1份(见附件7)提交到印刷厂(原农职学院一楼)。
2、论文封面信息完整,“分类号”必须填写,详查《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
六、填写授予学历教育硕士(博士)学位信息登记表
(一)请仔细阅读《学历教育硕士学位信息登记表(学术型)》、《学历教育博士学位信息登记表》、《授予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填表要求,认真填写。(见附件8、附件9、附件10)
(二)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发生变更(身份证自然升位不在此列),请携带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证明到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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