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学位办《关于批准新增工程硕士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10]7号)和《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2010]32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1年在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等3个类别启动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国家各专业(领域)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对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基本要求
(一)为保证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积极吸收与借鉴兄弟院校和国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优化和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正确处理好全日制与非全日专业学位培养、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培养的关系,探索新型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推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专业学位教育质量。
(二)培养方案应遵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规律,把握行业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体现与相关行业职业资质的有机统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
(三)培养方案应体现复合性、实践性、应用性和职业性,突出专业知识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有利于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应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四)两个以上单位分别招收和培养同一专业研究生的,由相关单位协商,共同讨论制订培养方案。
二、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应包括学科专业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学习方式及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部分。
(一)学科专业领域简介
学科专业领域简介主要介绍本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研究方向、师资力量、科研情况、研究生培养条件及主要特点。
(二)培养目标
1.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3.掌握一门外国语。
4.各专业学科点应参照国家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文件要求,对不同类型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出不同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目标应从专业技能、知识结构等方面明确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标准。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为3年)。
(四)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模式,课程学习阶段实行集中在校学习方式。
2.实行双导师负责制。双导师制是指1个校内学术导师,1个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应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校外实践部门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五)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
1.课程环节
根据行业、职业领域对专业学位人才知识与能力结构的要求,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应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和应用数学等。根据专业和学习年限的不同安排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2-18个月。课程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获得相应学分。考核方式主要有考试和考查两种。
2.实践环节
(1)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要加强实践性环节的教学,注意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要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2)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
艺术硕士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应占60%以上。
工商管理硕士总学分不少于45个学分,其中大部分学分应通过考试取得,专业课(不含政治、英语)学习应不少于600学时。
工程硕士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环节不少于26学分(学位课程最低要求18学分),实践环节不少于6学分。
具体学分分配按照各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执行(见附件1),课程可参考附件2设置具体内容。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
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艺术硕士研究生除学位论文外,还须在规定时间内举办不少于两次的不同内容的专门实践展示。
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等必修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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